10月17日,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2016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拆除封存冶炼设备予以公示。我省三家企业已关停相关冶炼设备去产能,并书面承诺不再恢复关停封存(或拆除)的冶炼设备生产。
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国家化解钢铁产能部际联席会议与我省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相关文件要求,酒钢集团榆中钢铁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关停封存2座420立方高炉和2台40吨转炉,拆除水电气及动力设备,压减生铁产能100万吨、粗钢产能140万吨;金昌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关停封存1座520立方高炉,拆除水电气及动力设备,压减生铁产能60万吨;甘肃大昌鑫金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关停拆除2台30吨电弧炉,压减粗钢产能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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