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民间资本可多元化参与付费项目扩容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354  更新时间:2016-10-21 8:45: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政策给力 民间资本多元化参与“付费项目”扩容

专家称,允许民间资本通过多元化的方式参与“付费项目”,可以说是“真刀真枪”地推动和促进民间资本投资

主持人杜雨萌:近日,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明确民间资本可通过独资合资等直接投资方式、政府社会合作的PPP模式以及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渠道进入。同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产兼并、企业重组,打破区域和行业等限制,解决企业“小”、“散”、“弱”等问题。

“从项目属性来看,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项目属于经营性的‘付费项目’,民间资本更热衷于这类有可预期收益的项目。”一位研究PPP项目的评估机构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意见》明确民间资本可通过独资合资等直接投资方式、政府社会合作的PPP模式以及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渠道进入。同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产兼并、企业重组,打破区域和行业等限制,解决企业“小”、“散”、“弱”等问题。

“允许民间资本通过多元化的方式参与‘付费项目’,可以说是‘真刀真枪’地推动和促进民间资本投资。”上述评估机构研究者指出。

在五部门出台《意见》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放开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准入,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去除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在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出台有效举措,促进公平竞争。

该研究者称,“预计未来民间资本参与付费项目投资,较为可行的方式是PPP模式、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兼并重组等方式。”

在多种参与方式中,民间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付费项目早已现趋势。据记者调查,自2014年中央以及地方筹划和推动PPP项目建设以来,由于属于收费项目,环保行业的PPP项目推进较快,尤其是污水处理领域的项目。

目前证券市场为民营企业拓宽了直接融资渠道,相关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和再融资,积极推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规范发展,并提出积极稳妥发展“新三板”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这将为上市公司中的民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参与‘付费项目’投资,提供资金实力支持。”上述研究者认为。

除了直接融资渠道外,《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未来将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作用,在业务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发挥商业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优势,改进授信管理,优化服务流程,为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对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续贷支持。并允许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以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导向,探索发展新型融资担保行业。

另外,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风险可控”原则规范化操作,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适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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