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应对重污染:轧钢水泥玻璃厂全停产 焦化厂停止出焦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509  更新时间:2016-11-7 8:50: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华北地区近日气象条件持续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污染程度呈加剧趋势。河北省唐山市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包括轧钢、水泥、玻璃、铸造等企业全部停产,所有焦化企业行业立即停止出焦、装煤,并将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所有钢铁企业烧结机(含坚炉)停止生产,高炉焖炉等措施。

据上证报道,今年环保部将在总结去年得失的基础上采取更有力的应对“武器”,改进最大的三项举措包括错峰生产、散煤替代、“小散乱污”企业清理等。据了解,在错峰生产方面,具体将涉及水泥、铸造和钢铁企业。从11月1日至明年3月,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等地的20个城市内,水泥企业一律不得生产;铸造企业,除设施到位、较大规模的,一律停产;不达标的钢铁企业也停产。

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

11月5日起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专家会商预测,近日我市气象条件持续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污染程度呈加剧趋势。为有效削减污染物浓度峰值,根据环保部要求,市政府决定在11月3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紧急启动更加严厉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1月4日15:00起,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市所有焦化企业行业立即停止出焦、装煤,并将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全市所有钢铁企业烧结机(含坚炉)停止生产,高炉焖炉;全市所有水泥(含熟料生产线、水泥磨)、轧钢、铸造、玻璃企业停止生产;全市所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工序停止生产。

二、自2016年11月4日15:00起,除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外,全市所有生产性燃煤锅炉全部停止使用。

三、自2016年11月4日15:00起,全市所有露天矿山停止生产,禁止一切爆破、开采、破碎、倒料、运输等生产作业,物料进仓进棚或者密闭苫盖;全市所有建筑工地、

混凝土搅拌站停止一切施工生产作业,物料进仓进棚或者密闭苫盖;全市所有散料堆场停止一切作业,加强散料密闭苫盖。

四、自2016年11月4日18:00起,全市所有道路禁止本地五轴(含)以上货车通行,外地过境货车只限高速公路通行;自2016年11月5日起,每天7:00至19:00,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

五、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全部执法力量投入到一线,全面加强对企业、矿山、工地、机动车等方面应急减排措施落实的监管,全面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餐饮业油烟、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行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污染环境行为。

六、本《通知》规定的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的解除由市政府另行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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