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调整动力煤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373  更新时间:2016-11-9 8:54: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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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对动力煤、玻璃和甲醇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

1.动力煤。自2016年11月8日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品种日内先开仓后平仓的平仓交易(以下简称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按30元/手计收。自2016年11月11日晚夜盘交易时起,若某客户当日在动力煤单一合约交易量超过8000手(含本数),且日内平今仓交易量超过2000手(含本数),对该客户该合约当日交易手续费加收30元/手。

2.玻璃。自2016年11月8日晚夜盘交易时起,玻璃品种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按12元/手计收。

3.甲醇。自2016年11月8日晚夜盘交易时起,甲醇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由1.4元/手调整为2元/手,对日内平今仓交易,甲醇品种按6元/手计收;对非日内平今仓交易,甲醇品种按2元/手计收。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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