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对螺纹钢等品种实施交易限额制度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397  更新时间:2016-11-10 8:43:4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关于螺纹钢、天然橡胶品种实施交易限额制度的通知

上期发〔2016〕15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有关交易限额的规定和近期市场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11日(11月10日晚连续交易时段)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螺纹钢RB1701合约和RB1705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分别为10000手;在天然橡胶RU1701合约和RU1705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分别为1500手。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某一交易日某一合约上的买开仓报单数量与卖开仓报单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参考单个客户执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交易所将从下一交易日起,对其采取限制开仓三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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