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限购限贷政策再升级 楼市翘尾难重现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484  更新时间:2016-12-27 9:36:5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21日晚,郑州、武汉两地房管局连夜发文,迎来限购政策的再升级。自9月30日,北京、天津等多地相继出台了楼市调控政策,各个热点城市也纷纷加入了限购大潮。

郑州、武汉连夜发文升级限购政策

践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据悉,12月中旬,2016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到,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郑州和武汉在此时出台楼市升级调控政策也是与国家调控政策步调保持一致。

据中国经济网了解,郑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为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稳定住房价格,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将通过升级限购政策等多项举措,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地产调控工作。

具体来看,郑州的楼市升级调控政策中主要是将180平方米(含)以上住房纳入限购范围,同时,对外地人来郑州买房的行为也做出限制,需提供在郑州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武汉最新发布的限购文件中,进一步扩大了住房限购区域,新增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部分区域。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郑州、武汉两地11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为0.5%、1.6%,11月下半月环比涨幅仅为0.3%、0.7%。可见执行限购城市的降温效果极为显著,立竿见影。

“楼市四小龙”升级版限购令齐发

四地楼市价格趋稳调控政策收效快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今年楼市二线城市发力,有“四小龙”之称的南京、苏州、合肥、厦门房价涨势迅猛。据悉,目前这四地已经全部重启了限购政策。

南京9月25日宣布加入限购大潮,9月29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自10月1日起,暂停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的申请,通过限购和限贷双管齐下来促进楼市健康发展。

早在8月11日,苏州楼市限购新政出台,成为了第一个重启限购的二线城市,同时还提高了最低首付比例。苏州9月30日公布要加大对房企哄抬房价进行治理,对楼市进行了进一步的管控。

在新一轮的限购中,10月2日,合肥宣布:市区本地人限购2套房;外地人购房需要1年个税社保或纳税。最低首付30%;一次购房记录的,已结清,最低首付40%;一次购房未结清首付最低50%;本地人2套以上、没有纳税社保的外地人,不给买房;从严控制公积金贷款,停止三套房贷款;停止异地公积金贷款等来严控炒房的行为。

厦门限购升级版10月5日公布,规定暂停向三类家庭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其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购房门槛提至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厦门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等限购条件。

经过限购令的洗礼,据国家统计据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四地的楼市趋于平稳,调控政策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季度24城出台50余个楼市新政

专家预计12月房价环比增幅将继续收窄

据媒体统计,9月30日以来的2个月,已有24个热点城市出台了50多个楼市新政。上海也在对本地的限购限贷政策不停加码。

据中国经济网了解,11月28日,上海继续升级了限贷政策,具体来看,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或是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限购令的实施对于楼市成交地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多地自从限购以来陆续出现了量价齐跌的状态。上海11月新房环比就首现负增长,楼市降温效果显现。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公开表示,预计12月份各地管控房价的力度依然会加大,房价环比增幅将继续收窄。这也就意味着今年楼市的“翘尾”难以重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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