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征求意见 拟将长期收费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592  更新时间:2015-7-22 8:26:5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今天《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拟调整收费期限:①政府收费高速路偿债期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②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一般不超30年,届满后与偿债期政府收费公路统一收费;③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需要查看更多数据,请免费试用钢联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