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批复两大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109亿元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412  更新时间:2015-8-4 8:57:0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实施青海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3.73亿元;批复同意建设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105.022亿元。两个项目投资共计约109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海格尔木机场改扩建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1731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上报青海格尔木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青发改民航[2014]890号)、《关于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相关事宜的请示》(青发改铁航[2015]263号)、《关于青海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青发改铁航[2015]382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航空业务量增长需要,提高机场综合保障能力,促进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实施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

 

二、本期工程按照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7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250吨的目标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8000平方米的航站楼,3个机位的站坪,6580平方米的停车场,400平方米的货运库以及1160平方米的消防站,将现有航站楼改造为通航候机室和机场业务用房,整修现有跑道、联络道、截洪沟、围界等设施;新建塔台和1000平方米的航管楼,更新改造空管设施设备;配套建设供电、供水、暖通等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3.73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3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1.8亿元,其余0.63亿元由青海省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解决。

 

四、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请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不停航施工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保证施工期间军民航安全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72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1553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送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川发改[2012]111号)、《关于报送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有关问题的补充请示》(川发改[2015]271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岷江航道条件,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适应岷江水运和腹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意建设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

 

项目法人为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闸、发电厂房、大坝、泄水闸、鱼道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其中,船闸工程为三级航道标准,闸室有效尺度为220 34 4.5(长度 宽度 门槛水深),设计年通过能力1250万吨,并预留二线船闸位置。水库正常蓄水位335米,电站总装机容量500兆瓦。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105.022亿元,其中资本金 42.009亿元,约占总投资的40%,由交通运输部安排内河水运建设资金9.975亿元、四川省安排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10亿元、乐山市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四川省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排自有资金12.034亿元,资本金以外投资63.013亿元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四、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五、项目规划搬迁安置人口4938人、生产安置人口5282人。

 

六、在下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库区淹没、浸没调查,优化移民生产安置方案,落实移民安置规划,切实保证失地农民的利益;

 

(二)下阶段结合地质勘察和模型试验成果,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置和工程结构方案;

 

(三)对二线船闸预留用地做好规划及保护工作。

 

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水运工程的要求,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和通航安全等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并落实建设期资金和运营期费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