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城市获批试点内贸流通体制改革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445  更新时间:2015-8-10 8:33:5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同意在上海、南京、郑州、广州、成都、厦门、青岛、黄石和义乌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复函》指出,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四点:一是探索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拓展业务领域和范围;支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相互融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创新批发、零售供应链管理,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建立内外贸统一的管理方式、结算方式和标准体系,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商品流通体系。

 

二是探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地方流通法规建设,依法确立流通设施、流通秩序、市场监管以及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基本制度。

 

三是探索建立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模式。对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建立投资保障、运营管理和监督管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的功能;对于微利经营的社区居民生活服务网点等设施,通过完善扶持政策,支持其加快发展;对于完全市场化的大型商场等设施,通过加强规划、建立预警机制和听证制度等,引导其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四是探索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内贸流通行政管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提高行政审批便利化水平;将部分工作事项交由行业协会承担,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适时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

 

根据要求,试点城市要根据上述要求细化试点方案,在全面推进落实四项试点任务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突出1~2个方面重点工作,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探索,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机制、市场规制体系、基础设施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中商商业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海飞认为,首批试点的9个城市将各有侧重,其中上海将把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某些做法应用于本次流通体制改革,拟构建一个“市场决定、政府有为、社会协同”三位一体的现代流通治理模式;青岛的试点侧重于商贸流通的地方立法;厦门侧重于探索完善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南京侧重于商务行政向行业组织让渡部分管理职能;成都侧重于理顺各政府部门流通治理的权责划分;广州的改革方案则突出了促进行业诚信自律及行业组织去行政化等内容。

 

安信证券认为,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将缩短商品流通中间环节,优化供应链管理、 提升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从而奠定上市公司长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流通”等商业模式存在投资机会,供应链优化的龙头企业的发展前景也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