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今日通知称,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调整后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通知还表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实际上,这是央行等部委年内第二次大幅下调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华尔街见闻网站3月30日提及,据央行、住建部和银监会通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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