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期指合约日内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为异常交易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677  更新时间:2015-9-6 8:49:1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金所:自2015年9月7日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

同时自9月7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30%提高到40%。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0%提高到20%。

将股指期货当日开仓又平仓的平仓交易手续费标准,由目前按平仓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一五收取,提高至按平仓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十三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