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对进口热轧钢板作出保障措施损害裁决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654  更新时间:2015-7-3 11:01:4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15年7月1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公告称,马来西亚对进口热轧钢板作出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裁决,在调查期内热轧钢板进口量激增,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建议对进口涉案产品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2015年7月2日~2016年7月1日)为17.40%,第二年(2016年7月2日~2017年7月1日)为13.90%,第三年(2017年7月2日~2018年7月1日)为10.40%。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08.51.000、7208.52.000、7225.40.000(东盟协调关税编码为7208.51.0000、7208.52.0000、7225.40.9000)。

目前,中国、乌克兰、韩国、印尼和新加坡是马来西亚热轧钢板的主要进口来源国。

2014年8月,马来西亚对进口热轧钢板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4年12月,马来西亚对此案作出初裁。

相关新闻:澳大利亚对华钢筋进行反倾销调查

2015年7月1日,应澳大利亚一钢制造有限公司(OneSteelManufacturingPtyLtd)的申请,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14.20.00、7228.30.90、7213.10.00、7227.90.10、7227.90.90。

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自2011年7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