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资委要求省属企业不减持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502  更新时间:2015-7-9 8:29:1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07月08日讯

广东省国资委8日发布公告,要求省属企业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减持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同时,择机增持股价偏离其价值的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公告称,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大部分省属控股上市公司股票一个月内的跌幅超过50%。广东省国资委高度重视,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促进省属控股上市公司稳定发展,保障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在7月3日(上周五)召集控股上市公司所在的省属企业商讨应对措施,布置工作安排,要求省属企业做出承诺,努力维护控股上市公司股价稳定。

7月8日,基于国内证券市场的情况,广东省国资委再次重申相关要求,要求省属企业:一是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减持控股上市公司股票;二是择机增持股价偏离其价值的控股上市公司股票,提振市场信心,为下阶段资本运作做好准备;三是根据证券市场和企业实际情况,积极谋划资本运作项目,做强做优上市公司。

广东省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重组和资本运营工作,推动企业深化改革,提高资产证券化率,提高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