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相关议案,公司以持有的贵州投资100%股权与首钢总公司持有的京唐钢铁51%股权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由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置出资产为贵州投资100%股权,交易价格为评估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贵州投资净资产评估值的100%即53,667.08万元;置入资产为京唐钢铁51%股权,交易价格即评估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京唐钢铁净资产评估值的51%即1,025,475.12万元。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差额部分为971,808.04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
后续事项
首钢股份尚需按照《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的约定,向首钢总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差额对价共计421,808.0352万元。
上述后续事项在陆续办理中,且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对本次交易的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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