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委:本市国企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580  更新时间:2015-7-10 8:22:0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07月09日讯

上海市国资委9日发布公告称,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为维护市场稳定,营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市国资委要求本市国有企业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作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同时,上海市国资委支持本市国有企业增持股价偏离其价值的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努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上海市国资委将进一步推动本市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快企业重组整合步伐,提高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