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部分城区执行首套契税按区划分
广东全省推“跨区首套”新政,除深圳外
广州多家按揭公司和业内人士透露,接天河、海珠、越秀、黄埔、番禺、荔湾及增城区税局通知,买家只要在该区无房就按首套房交契税。地税部门工作人员24日向南方日报记者透露,广东全省除深圳外,都将执行这一政策,即买家在广东各个城市买房,只要所在区域没房,就可以享受首套房契税优惠。
南方日报记者今天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地税服务窗口了解到,在广州天河、海珠、越秀、黄埔、番禺、荔湾及增城等部分城区,购房者只要在该区无房就按首套房标准征收契税。地税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表示,广州部分区域从2月22日开始实行新政策,只要新购买的第二套房与已购买第一套房不在同一区的,新购买的第二套房就按首套房交契税。此外,其他限购政策不变。
上周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文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和营业税。其中,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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