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五选一推送利好:必须做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611  更新时间:2015-7-10 8:22:2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我们刚刚接到证监局通知,要求从五项措施中选择一个,这已经是行政命令,要求我们必须做。”一位上市公司高管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这五项措施分别为大股东增持、回购股票、董监高增持、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记者了解到,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维护股价的方案不仅仅限于以上这些。

8日,证监会发布公告,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此外,证监会允许近期减持过股票的产业资本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管等方式立即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近期股价出现大幅下跌的(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董监高增持本公司股票可以不受窗口期限制;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达到或超过30%的,可以不等待12个月立即增持2%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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