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第1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167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2016年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请各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验收考核,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我委将对各地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并将情况报省人民政府。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871—63513084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6年9月30日
附件
2016年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