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价格不再是左右钢企生产节奏的主要因素。2016年,对中国钢铁重镇河北省唐山市的钢企来说,颇有“靠天吃饭”的感觉。
12月22日,唐山高炉再次解禁。自12月22日零时起,唐山停止执行12月18日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原因为“受冷空气过程影响,我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稀释和扩散,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唐山地区一家钢铁企业的市场部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目前一般钢厂已经正常生产了。”
该《通知》为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在12月18日13:30紧急下发,要求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市所有钢铁企业烧结机(含竖炉)停止生产,50%的高炉焖炉(只有一座高炉的企业全部焖炉);承担居民供热任务的钢铁企业相应的烧结机(含竖炉)、高炉可以不停产、焖炉,但是要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般在非重污染天气紧急减排措施情况下,并不会涉及钢企高炉。一名钢铁分析师对澎湃新闻表示,“预警情况下,一般不停高炉。”《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暂行)》显示,Ⅲ级响应措施下,钢铁企业按本单位专项预案实施停产、限产不低于30%的生产负荷;Ⅱ级响应措施下,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按应急承诺书停产、限产,降低电力、钢铁、焦化、水泥、化工等重点排污企业不低于50%的生产负荷;Ⅰ级响应措施中,钢铁企业除继续落实Ⅱ级响应措施外,轧钢等企业全面停止生产。
具体落实到企业,又会出现多重标准。前述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预警要求是统一的,但怎么停、怎么限产还得看企业自觉,企业停产、限产的方式也各不统一。”
另外,前述《通知》发布的背后还有环保督查组在发力。《通知》中提到,“12月18日,环保部排除检查组到我市检查指导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落实情况。环保部检查组指出,根据天气条件分析,近日空气污染程度将呈加剧趋势,要求我市在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此前的12月15日,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的通知》,自12月16日零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
唐山市政府在停止执行上述《通知》的同时,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下称“红色预警”)和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不过,澎湃新闻从业内人士处获悉,唐山市的红色预警也将于12月22日18时解除。不过,上述《通知》在发布时规定,应急减排措施与唐山市红色预警应同时解除。
值得注意的是,冬季雾霾天气的频发,使得雾霾、风等条件逐渐成为钢企开工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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