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21日讯
发改委网站21日发布通知,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调价执行时间为7月21日24时。
根据通知,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降低265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875和590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折合90号汽油每升下调0.20元,0号柴油每升下调0.23元。
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275元和6300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此外,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