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发布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今年年底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与2012年相比要实现“由增转降”;明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1000万吨左右;到2017年,确保实现国家下达给我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的目标。
山东省是能源消费大省,能源消费占全国总消费量的近十分之一,特别是能源消费长期以煤炭为主,煤炭消费比重过高。2012年,全省煤炭消费量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的75%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左右,占全国煤炭消费的12%左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省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愈加明显,能源供应持续偏紧,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是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是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
山东省由省发改委牵头建立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协调小组,统一协调和指导全省煤炭减量替代工作。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同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燃煤机组改造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新能源利用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研究制定省级财政激励政策和税收支持政策。加大煤炭减量替代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整合各领域相关资金,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煤炭减量替代作用成效相匹配。同时,加强调度,强化监督,对未完成煤炭减量目标的市给予通报批评,暂缓审批其新建燃煤项目,上一年度未完成的减量目标继续计入下一年度进行考核。
山东省已经结合近年来能源消费、煤炭消费和产业结构实际情况,将国家下达给我省的2000万吨煤炭减量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全省17个市。同时要求各市、各部门必须在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增量的基础上,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直接减少煤炭消费,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资源替代煤炭消费,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相关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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