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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释疑用电量和GDP增速不一致:产业结构差异所致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点击数:446    更新时间:2015-10-16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发布了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并回应热点问题。

在回应记者就“前三季度用电量和GDP增幅不一致”的提问时。李朴敏表示,用电量与GDP增速不一致主要是用电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的差异导致的。

李朴民表示,前些年用电增速和GDP增速二者的变化基本同步,相关系数在0.74左右。在经济上升期,用电增速明显快于GDP的增速;经济下行期,用电增速明显低于GDP增速。

但近十年来,我国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的比重平均为2:74:12:12,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占GDP的比重平均为10:46:44:0,两者比重差异较大。

李朴民还具体解释了“用电量增速波动明显大于GDP的增速波动”的原因。

一方面,在经济上升期,对冶金、有色、化工建材、机械、电力行业产品需求十分旺盛;经济下行期,对这六个行业下游产品的需求增幅大幅回落。而这六个行业的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平均为51%,占GDP的比重只有大约20%。

李朴民举了一个例子,今年前9个月,建材和冶金行业用电同比分别下降了6.4%和7.8%,增速同比分别回落13.7%和9.6个百分点。这两个行业用电的负增长,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影响度高达-137%,拉低全社会用电增速1.2个百分点。但建材和冶金行业占GDP的比重只有5%左右,对用电增速的影响远远高于对GDP的影响。

另一方面,无论经济增速相对较快还是相对放缓,第三产业用电增速都比较稳定,对GDP的贡献稳中有升。

“今年以来,工业增加值的增速下滑幅度比较大,但是第三产业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其中附加值较高的行业又相对更好。在这种情况下,较低的用电增长支撑了相对较高的经济增长。”李朴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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