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华耐腐蚀钢产品作出反补贴初裁。
在反补贴裁决中,税率具体如下:江苏烨辉(中国)科技材料有限公司(YiehPhui(China)TechnomaterialCo.,Ltd):26.26%;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AngangGroupHongKongCo.,Ltd.):235.66%;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Iron&SteelCo.,Ltd):235.66%;邯郸钢铁集团(HandanIron&SteelGroup)、河北钢铁集团(HebeiIron&SteelGroup)、唐山钢铁集团(TangshanIronandSteelGroupCo.,Ltd):235.66%;常熟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ChangshuEverbrightMaterialTechnologyCo.Ltd.):235.66%;其他:26.26%。
2015年6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耐腐蚀钢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补贴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10.30.0030、7210.30.0060等。